为规范学生阅读学分管理工作,落实校园阅读推广相关要求,依据学校阅读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,我馆已完成本次阅读学分申报审核、材料核验及学分转换等工作。
现将本次阅读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拟通过名单予以公示。

名单公示期为5月7日—5月9日,全校师生如对公示名单及认定结果存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与图书馆联系反馈。联系电话:0744-8832899。
反馈须客观真实,逾期不予受理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将统一完成学分审核与系统录入工作。
张家界学院图书馆
2026年5月7日
一审:樊 佩 二审:黄晓燕 三审:刘 欢

